本报讯(记者 朵玉雪)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作为一种新型的医保支付方式,正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自2020年以来,海东市医疗保障局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需求侧管理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不断在医保支付理论与实践探索中取得新进展。
为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收治疑难重症,海东市医保局出台《海东市DIP付费特病单议协商办法(试行)》,从海东市DIP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该病例实际医疗费用超出对应病种付费标准5倍、运用创新医疗技术等的病例进行评议,对符合特病单议的病例,年度结算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格式、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按特殊病例结算的申请,并通过建立核心病种目录库,特例单议机制为部分复杂病例或特殊病种提供了灵活的支付方式,不仅保障了医疗机构的合理收益,也促进了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海东市医保局结合海东市实际,积极牵头组建海东市医保专家库,参与DIP病种分组、分值确定等核心工作的论证和评审,承担DRG/DIP付费改革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及时就DIP本地目录库、基层病种库等征求定点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集体协商,建立病种目录、分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新格局。
同时,海东市医保局建立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IP付费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DIP体系下的医疗机构结算清单信息质控机制,按照国家层面统一病例信息采集标准,持续提供信息维护及咨询指导服务;持续完善海东市本地化分组体系,对海东市的DIP分组结果进行论证,保证分组结果的准确性,优化本地目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在采集全样本数据基础上,完成本地目录库和病种分值的测算,并与当年基金收支情况和病种特征进行校对性分析和调整后,向医疗机构反馈,在充分沟通基础上,优化病种分值,进一步发挥了信息化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支撑和服务作用。
结合海东市中医和藏医民族医特色治疗医疗机构比重较大的实际,海东市医保局将中藏医医疗机构纳入DIP付费医疗机构,并积极探索中藏医传统医疗在DIP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结合海东市本地实际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中藏医付费结算办法,提供中藏医优势病种筛选指标和相应调整依据,提高中藏医医疗机构在DIP付费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