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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余万元村集体资金“失而复得”

□本报记者 贾丽娜

近日,海东市平安区纪委监委成功解决一起涉及两个村集体资金分红未到账的难题,不仅帮助村集体追回拖欠的本金及固定收益,还对相关村两委干部履职问题开展督促整改,以实际行动守护了村集体资产安全。

事情的起源要追溯到2019年。当时,为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平安区两个村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整合村集体壮大资金、投资收益资金、东西部扶贫资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共计130余万元,投入到平安区某企业和某合作社,期望通过合作模式获取稳定的固定收益,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力。

然而,随着合作期限的推进,该企业及合作社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固定收益,村集体资金迟迟未能回笼,这一情况让村民们心急如焚,也严重影响了村集体后续发展规划的推进。

平安区纪委监委在接到相关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将此事件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将其作为“小切口”监督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随即,迅速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项核查组,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深入涉事的两个村庄、相关企业及合作社,通过查阅合同文件、走访村民群众、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核查组深入细致地核查,事件背后的原因逐渐明晰。原来,一方面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牛羊肉价格持续下跌,导致该企业和合作社经营面临困境,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客观上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另一方面,企业及合作社自身在经营管理上存在诸多漏洞,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紧张局面。

此外,核查组还发现,村两委干部在资金投放后,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在固定收益催收工作中,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追讨机制,未能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村集体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拖欠问题的持续发酵。

“村集体壮大资金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财产,关乎每一位村民的切身利益,绝不能因为监管不力而遭受损失。”平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态度坚决地表示。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核查组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制定解决方案并采取行动。一方面,要求乡政府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督促有还款能力的企业立即将拖欠的固定收益汇入村集体账户;另一方面,针对因市场因素导致资金困难的合作社,积极搭建沟通平台,鼓励村两委与企业加强协商,共同探索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督促合作社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偿还欠款。

同时,对于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催收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村两委干部,平安区纪委监委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要求他们深刻反思,提高思想认识,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好守护村集体资产安全的重要职责。

最终,在平安区纪委监委的持续监督和强力督促下,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涉事的企业与合作社克服重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最终将一笔本金69万元、固定收益13.6万余元,以及另一笔本金60万元、固定收益1.5万元的资金,悉数汇入两个村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当这笔失而复得的资金到账时,两村村民欢欣鼓舞,大家纷纷表示,这笔资金将为村里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未来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都有了更坚实的资金保障。

此次平安区纪委监委边查边督、高效解决问题的行动,不仅是对村集体资金的一次有力守护,更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生动实践。“基层监督是保障民生、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防线。”平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纪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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