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晓华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作风建设的“定盘星”,更是为民服务的“度量衡”。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如何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如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温度?围绕这些关键命题,记者专访了海东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海龙。
记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请问在此次学习教育中,贵单位如何立足政法职能,创新学习形式、深化教育成效?
李海龙: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学习章节,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确保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涵全面理解与把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线上利用“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以直观的方式让党员干部感受纪律的严肃性,将学习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本人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依法履职 勇挑重担”为主题,为委机关干部及全市青年政法干警代表开展专题授课,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干警挺膺担当、实干争先。
记者:基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刻认识,您所在的党组织针对查摆出的作风问题,采取了哪些“靶向整改”措施确保实效?
李海龙: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政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善整改整治工作流程与监督机制,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明确整改整治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减少模糊地带。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改整治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和严肃处理。
记者: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过程中,想必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贵单位是如何开展“开门教育”,让群众参与监督并感知成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哪些具体成果?
李海龙:拓宽群众参与渠道,通过开通举报热线的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对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双报到双服务”进入联点的乐都区岗沟街道七里店社区,邀请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面对面听取群众的声音,让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及时公开信息,在“海东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作风建设专栏,及时公开本单位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风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牢牢把握全市政法工作实际,聚焦当前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热点,精准施策、以学促干,引导政法干警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全市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速推进,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专门学校接收送矫未成年人超50人。我们坚持将“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贯穿整个学习教育,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切入口,积极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统筹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学习教育以来,共办理涉法涉诉案件8起。
记者: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关键少数”的责任落实至关重要。您认为应如何细化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创新责任传导方式,既让“关键少数”扛起主责、当好表率,又带动全体干部主动参与,构建起作风建设的全域覆盖体系?
李海龙:将责任细化量化到个人,确保“关键少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推行“领导抓科室”“干部联社区”机制,督促指导作风建设落地。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开展的原则,由班子成员之间互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干部谈原则,开展廉政谈话2次,谈心谈话人次达25人,通过谈话交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形成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带动形成全员参与、全域落实的作风建设氛围。
要求领导班子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通过开展公开承诺发布公告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关键少数”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党员签订《抵制收送礼品礼金承诺书》《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加强对干警8小时外的监管,确保干警严守底线、不碰红线。
记者: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关键阶段,贵单位将如何紧扣“实干争先”主题,以优良作风为抓手,推动海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勇挑大梁”?
李海龙:持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海东“勇挑大梁”使命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广大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将个人成长与海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围绕海东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法干警能力提升培训。紧紧围绕海东“勇挑大梁”的使命任务,结合海东政法工作实际,加强对政法单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鼓励政法干警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为海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