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树江)自《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海东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治理模式,努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近年来,海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压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经常性深入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及乡镇、村(社区)调研基层治理工作,了解掌握、指导推动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生服务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形成责任共担、任务共抓、机制共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并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等好的做法,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全面保障。
在坚持源头预防,防范化解风险方面,海东统筹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突出政治引领主旋律,全面建成平安建设“1+10+X”组织领导体系,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并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实施了“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等一批活动,成立全省首个市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全面打造村级“积分超市”,不断激发德治教化内生动力。
此外,严格落实《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网覆盖、人负其责”的原则,以普通村(社区)为基础,按照1000人左右的标准,划分基层网格7309个统一编码管理,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0906人,实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零距离”服务群众。先后打造了“互助彩虹”“乐都警”“平安结”等具有海东县区地名特色的公安品牌矛盾调解室。全市建成市级综治中心1个、县级综治中心6个、乡镇街道级综治中心95个,建成村级综治中心1601个,实现乡镇级综治中心全覆盖,村级综治中心覆盖率达97.6%。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以市县乡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基点,创新成立拉面巡回法庭,着力解决常年在外务工的海东籍“拉面人”的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高发问题,让“拉面人”诉求有门、化解有道,海东市“拉面产业”跨域矛盾纠纷调解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在强化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加大劳资矛盾化解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24年为331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878.3万元,调解劳资纠纷案件310起。为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2024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并为重点群体(如退役军人、农民工)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通过就业招聘会等活动,达成就业意向5332人。此外,为全市约15万困难群众足额发放救助金7.6亿元,为23.1万余名老年人和儿童发放各类社保待遇1.63亿元,为25.6万社保领待人员足额发放社保资金36.43亿元,为7237户企业减负工伤、失业保险费2700万元,为501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198.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