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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公安派驻法制员严守执法“第一关”

本报讯(记者 祁树江)今年以来,为提升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水平,打造更高质量的公安执法队伍,海东市公安局创新推出法制员“派驻制”,以“素能筑基、机制赋能、监督问效”为抓手,构建高效法制员工作机制,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向新高度。

在规范“派驻法制员”设置上,海东市公安局致力于打造“头雁型”架构,凝聚队伍合力,构建覆盖接处警、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精细化执法制度,为一线民警提供清晰操作指引,全力压缩执法随意性的空间,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层层过筛的流程选拔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突出,符合“派驻法制员”条件的优秀民警担任专职法制员,各试点单位坚持把高素质法制员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着力点,统筹兼顾,着眼长远,突破“小圈子”“小团体”利益和瓶颈,克服当前困难,高标准谋划,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法制员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在审核监督方面,突出法制员主导作用,紧盯案前、案中、案后,对受立案、强制措施等重点环节增加法制员审核程序,对执法全流程把关,提升办案质效;在隐患排查上,紧盯执法顽疾,全程跟踪案件办理,及时消除隐患;在服务保障环节,借助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开展态势研判,编制“案例指导”等资料,组织培训,提升执法全链条规范化水平,切实将监督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神经末梢”。同时,利用青海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及时开展执法态势研判、规范执法研究,结合执法实践编制“案例指导”“执法指引”“工作提示”,组织开展本单位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实战训练,促进执法办案全链条规范水平整体提升。

为激发“派驻法制员”活力,海东市公安局多管齐下,进一步明确法制员奖惩激励措施,树立法制“权威”,市公安局党委明确将法制员意见纳入民警表彰、晋升的必备参考。通过实施独立考核“解压”,依据办案单位执法质量和法制员日常监督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单独排名考核,并建立“双向发力”机制,构建“执法人才、后备法制员”培养体系,制定奖惩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据悉,通过系列举措,海东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执法办案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地区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其创新做法也为其他地区公安执法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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