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玮
河湟方言俗语是河湟方言的精华所在,文字凝练、底蕴深厚、意味深长,以通俗易懂的方言口语承载着河湟谷地的历史文化、地域风情、民风民俗以及人民群众对生活经验的总结与反思,是一代代河湟人祖辈相传的口头文学和智慧结晶。
“提着猪头寻不着庙门”这句俗语原指行贿找不到门路,引申为要做某件事却找不到门路,没有头绪。那么,找庙门的时候,为什么非要提着猪头,而不是牛头、羊头?这就要从猪在历史上的地位说起了。
猪是我国先民最早驯养的家畜之一,既供食用,也用于祭祀。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的河南新郑裴李岗文化和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中,先民们就已经开始养猪。在山东泰安大汶口文化遗址和山西襄汾陶寺文化遗址中,人们普遍用猪头乃至整猪随葬。殷商时期,猪开始与牛羊等以组合的形式用于随葬、祭祀。猪、牛、羊组合祭祀称为“太牢”,猪与羊组合祭祀称为“少牢”。《礼记·王制》曰:“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意思是天子祭祀社稷时用猪、牛、羊三牲,诸侯祭祀社稷时用猪、羊两牲。战国以后,原本专属于贵族阶级的祭祀传统逐渐向庶民阶层推广,并最终形成了国人用猪肉祭祀的礼俗。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猪肉成为民间祭祀的首选。这是因为猪肉比其他肉类更容易得到。实际上,除了猪以外,传统的“六畜”中还有马、牛、羊、犬、鸡等五种。但马和牛是大牲畜,人们养马是为了骑乘,养牛是为了耕种。秦汉以来,统治阶级出于巩固边防和发展农业生产的需要,开始保护马、牛等大牲畜,于是它们便渐渐退出了“祭品”的行列。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北方各少数民族的内迁,我国的养羊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羊是官僚贵族的传统祭品,这就限制了它在普通百姓中的使用。人们养鸡主要是为了司晨和取卵,虽然也杀鸡食肉,但用鸡作祭品的话分量又似乎太轻。所以在祭祀这件事上,唯有犬尚可以与猪匹敌。《国语·楚语》曰:“士有豚犬之奠”。说明那时犬和猪同样是士的祭品。但魏晋南北朝以后,由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纷纷建立,传统的食狗习俗开始衰落,猪肉取代狗肉成为祭祀的主要用肉,犬也逐渐从祭品行列中消失了。
唐宋以后,猪肉祭祀礼俗得以继续传承。不论是“大三牲”(牛、羊、猪),还是“小三牲”(猪、鱼、鸡),猪都是主要的供品。人们最初用整猪祭祀,后来随着祭品种类越来越多,就开始用猪头代表整猪用于祭祀。南宋范成大《祭灶词》曰:“猪头烂热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团……”清代吴谷人《新年杂咏》曰:“杭俗岁终礼神尚猪首,至年外犹足充馔……”时至今日,在民风古朴的河湟地区,有的人家在每年春分、清明上坟祭祖时还要准备一头坟猪。坟猪是由家族中每家每户轮流准备的,祭祀完后按户头切分成块带走,叫肉份子。
另外,“家”这个字的形成也离不开猪。“家”字上面的“宀”指的是房子,下面的“豕”指的是猪。也就是说,“家”就是房子里有一头猪,猪是一个家庭最重要的财富,有猪才是一个完整的家。过去在河湟农村,汉族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猪。某个人到别人家里串门,总要先看看圈里的猪是大是小,或肥或瘦。如果猪养得膘肥体壮,客人就会啧啧称赞,主人也会倍感有面子。要是哪户农家没有养猪,人们就会认为这家人不是正经过日子的人。
据考古学家考证,1980年辽宁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玉猪龙是龙的雏形(有着猪嘴、马鬃、蛇身)。早期“龙首”的形象其实就是“猪头”。上古时期人们主要以打猎、采集为生,面对的是凶猛异常的野猪,甚至比熊和老虎还危险,因此流传着“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野猪尖利的獠牙和强壮的体魄令先民们十分羡慕,于是便成为受人崇拜的动物图腾,进而成为龙图腾的雏形。
数千年来,国人对猪头所承载的文化情感非但没有衰减,反而更衍生出许多美好的祈愿。当然作为一种祭品的猪头,其最终的归宿还是人们的“五脏庙”。过去,很多地方过年都有用猪头祭祖和吃猪头的习俗,认为过年吃猪头,新的一年能好运当头,事事拔得头筹。河湟地区的人们则多在农历二月二这天吃猪头,以此来呼应“龙抬头”的节俗。